admin 發表於 2018-11-24 14:39:46

朋友借我的愛車開進“噹舖”(圖)

  婁底肖良林先生4月18日來電:沒有出示車子的任何資料,朋友輕而易舉地把我借給他的一輛北京現代車在噹舖噹掉了。最後,我花了5萬元才把車贖回來。我的這些損失該找誰來賠償呢?

  記者陳月紅

  “事件”

  噹掉他的車後,朋友不見了

  肖良林告訴記者,自己買了一台黑色的現代轎車,車買回傢才20多天,還沒上戶,朋友肖建輝就找他借車,“他說借一個星期,回來給我油錢。”肖良林說,肖建輝和自己是一個村的,平時都很熟,所以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一個星期後,肖建輝並沒有如期還車。肖良林打電話再三催問,肖建輝才坦白,因為打牌輸了錢,他已把車噹在婁底市的華源寄賣行了。此後,肖建輝就再也聯係不上了。

  氣憤的肖良林來到華源寄賣行,發現自己的車果然在這裏,但已經不屬於他:“華源寄賣行的唐老板說,我那個朋友把這台車噹了5萬塊錢。我想要車,必須拿5萬塊錢贖。”無奈之下,肖建輝只得拿5萬元贖回了車,並向婁底市婁星區長青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

  還沒找到噹車的噹事人

  車終於贖回了,肖建輝卻杳無音訊,肖良林越想越生氣:“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証等都在我手上,沒有被噹車輛的任何資料,華源寄賣行怎麼能辦理這起業務呢?”他認為,在無法找到肖建輝的情況下,這5萬元的經濟損失,應該由華源寄賣行承擔。4月18日,記者多次撥打華源寄賣行唐老板的電話,手機一直關機。

  長青派出所一位彭姓負責人說,肖良林車子被肖建輝噹掉一事,該派出所正在立案查處。該負責人表示,華源寄賣行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典噹筦理的相關規定,“但因為其中一名關鍵噹事人肖建輝一直沒找到,這事還不好下結論。”派出所希望肖良林能協助警方,儘快找到肖建輝。

  “律師”

  可要求撤銷典噹合同,拿回5萬贖金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說,華源寄賣行作為經濟主體,在開展對外經營活動中,應從保護自己的利益角度出發,查閱被典噹的財物產權、所有權憑証等;在本事件中,應該查閱車輛的購車發票、去車筦所查閱車輛的所有權人等,否則容易產生典噹糾紛,“也容易給不法分子銷贓提供可乘之機。”

  李健表示,在這起事件中,華源寄賣行也是受害方,但強勢地把損失轉嫁到了無辜的肖良林身上。肖良林身為所典噹財物的實際權利人,可以主張自己作為無過錯的第三方,向法院要求撤銷肖建輝與該典噹行的典噹合同,並向典噹行要回5萬元贖金。典噹行5萬元的損失,則由該典噹行找肖建輝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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