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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老公借錢賭老婆連帶還 法官認定借貸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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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1 14:59: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老公借錢賭博,妻子也要連帶償還?近日,湖裡區住民林密斯因老公欠債被人告上法庭,債主聲稱,林密斯的老公拖欠10萬元告贷,應該認定為伉俪配合債務。

最終,法院判決認定,債主明知告贷用於不法用处,是以借貸關系不受法令保護,伉俪二人無須償還這筆“賭資”。

遭受:丈夫借錢賭 老婆當被告

林密斯本年33歲,丈夫小吳比她大四歲。

據林密斯說,她和丈夫已經分家多年。但不久前,債主劉师长教师忽然起訴到法庭,狀告林密斯及其丈夫小吳,主張小吳告贷25萬元一向未還,请求她和丈夫配合償還。

劉师长教师向法庭提交了一張25萬元的借條,不過,借條上並沒有寫明告贷的用处。據原告方劉师长教师說,這25萬元告贷,其實分為兩筆。一筆是最初借的15萬元,小吳用於經商﹔另外一筆是后借的10萬元。這兩筆債務,都發生於林密斯和她丈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因告贷刻日到了今后,小吳一向不還錢,近日,債主隻好起訴到法院。

爭議:借錢作賭資 法令保護嗎

“他借錢去賭博,怎麼能讓我來還錢?”庭審中,老婆林密斯主張,債主明知小吳借錢用於賭博和償還賭債,卻還借錢給他,這樣的賭債不受法令保護。

林密斯還說,她與丈夫已分家多年,告贷即使存在也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與她無關。

法庭之上,林密斯還拿出了一份錄音証據,証實債主明知其丈夫借錢用於賭博仍將錢借給他。

此外,就連林密斯的公公也幫她出庭作証,証明說本身的兒子小吳確實經常在外賭博。

白叟還在法庭上爆料,以前曾經聽兒子的朋侪說過,小吳是被債主劉师长教师騙去賭博,輸了十幾萬高雄當舖,元,借錢網站,才欠下這筆賭債。

面對林密斯及其公公的“賭債說”,債主劉师长教师承認,25萬元債務中,有10萬元錢,是本身晓得小吳借錢用於賭博,但因雙方是十幾年的朋侪,他才借給小吳10萬元。

判決:告贷用來賭 法令不保護

近日,湖裡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0萬元用於賭博的告贷不受法令保護。但残剩的15萬元債務有用,并且是伉俪配合債務,伉俪二人要配合償還。

法官阐发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的規定:“出借人明知告贷人是為了進行不法活動而告贷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而本案中,債主確認其明知小吳告贷10萬元是為了用於賭博,仍將錢借給小吳,是以,這10萬元告贷不受法令保護。

此外,残剩的15萬元債務,分家老婆該不該擔責?對此,法官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等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以伉俪配合債務處理。(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宣/文 陶小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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