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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四高中畢業後從老傢江囌來烏魯木齊市打工。2006年10月,他以江囌省泗陽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新彊五礦阿拉山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後來五礦阿拉山口貿易公司因糾紛將泗陽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而張四為了應訴,招桃花,兩次偽造了泗陽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並使用該印章偽造了”授權委托書”等証明材料。隨後他來到工地,將使用完的偽造印章扔進混凝土攪拌機裏銷毀。
經公安機關物証鑒定,張四使用的江囌省泗陽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印章所蓋印文與該公司樣章印文不相符,觀音通水管,印文明顯可見不是同一印章所蓋,矯正牙齒,印章屬於俬刻。
除了俬自偽造公章,張四還用偽造的假支票作抵押,向他人借款40余萬元。2008年7月至10月,張四偽造了4張延期轉賬支票,並用這四張偽造的轉賬支票作抵押,向做生意的劉某借款40余萬元。然而沒多久,失戀,劉某卻發現,感情挽回,張四給他作抵押的這些支票竟然都是假的。
2009年1月7日,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將張四抓獲。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張四的行為搆成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和偽造金融票証罪數罪並罰後,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完)(實習編輯:劉芳)
使用偽造印章,揭阳网页设计,向對方提供虛假”授權委托書”並參與訴訟,除此之外,還用偽造的支票作抵押向他人借款40余萬元。近日,張四(化名)的行為因搆成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和偽造金融票証罪,獲刑一年零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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